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结合我台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管理与核算
财务由总台集中管理。系列台、广告专题部和总台计6个基本核算单位,自收自支、分块核算、归口管理。财务室负责收支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财务公开形式
财务实行定期公开,每月10日由财务室提供报表,附拟文处理签后传阅至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职工代表,阅签后由档案室存档。
三、规范票据管理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需带票收款的业务,经办人应进行逐笔登记,及时收取 (原则上不跨月)。对已开具并已缴税的广告发票,经办人要求作废的,税款由经办人承担。
四、实行定日报账制
1 、每周三为报账日,大额支出的必须提前预约,以便支付。
2、每月5日为上月凭证编制截止日,10日为报表上报日。
3、每月20日为系列台工资表上报日,到期没有上报,则本月随下月工资一同发放。
4、因公出差借支人员,回台后,10日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逾期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五、 经批准,总台及系列台购置固定资产、图书资料由物资保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后方能报销,发票数量与入库数量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工作纪律及其他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学习科学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增强服务意识,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吃请和馈赠。
3、财务室的整体形象为:团结协作,科学规范,务实高效,勤奋廉洁。
七、本办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襄樊人民广播电台
200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