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单位”,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制订襄樊人民广播电台平安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打造“平安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1、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书,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保障。
2、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安全保卫组织健全,充分发挥作用,制度健全完善,严格执行。
3、内部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值班、巡逻和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落实;对暂住人口严格管理,不出现违法犯罪问题;法制教育经常化,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形成风尚,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主动参与社区平安创建,在社区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属于一类单位。
5、内部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做到无邪教组织活动,无群体性上访,无严重形式案件和入室盗窃等重大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
三、创建措施
1、要高度重视创建“平安单位”工作,全方位地开展创建活动;要把创建活动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政治任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认真制订创建规划方案,狠抓落实;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提出必要的人财物保障,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
2、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落实,务求实效。要加强综合治理组织、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切实做到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健全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网络体系,提高社会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要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治安的积极性。
3、把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推进创建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创建措施,保证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康发展。
襄樊人民广播电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