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后无理取闹,史某某被樊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天。记者汪海峰、通讯员马卫东、罗志成报道:
8月7号凌晨1点多,樊城公安分局汉江派出所接到辖区长虹大酒店报警,说有人酒后闹事。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闹事男子史某某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史某某仍然处于醉酒状态,不断大喊大叫,直到天亮才清醒。
民警询问得知,8月3号和5号晚上,史某某喝醉后,到长虹大酒店登记住宿,点名要住A806房间。5号晚上,他没有拿钥匙开门,而是一脚将门踹开,后来赔偿酒店200元钱。
7号晚上,史某某再次来到长虹大酒店无理取闹,将房门踹开。酒店让他赔偿200元,遭到拒绝。酒店只好报警。
在派出所里,面对史某某的胡搅蛮缠,民警只好约束其醒酒,并安排两名民警照顾他。 8月9号,史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樊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天。对自己酒后的所作所为,他深感后悔。